小马扎
计算机信息管理和信息技术应用和管理属于工学么求高手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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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专业是属于理学,不能考注册工程师资格证,工程师职称评定没有学历要求,但要工作经验,一年可以评助工,五年评工程师,十年评高工
没有工学文凭!有工学学位!学位证书上有写明授予什么学位!计算机信息管理和信息技术应用和管理属于工学!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这些职称 有文凭专业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专业对照表 发布时间:2008-7-28作者:admin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基础考试报考条件(一)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见新旧专业对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见新旧专业对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划分 暖通空调 本专业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城市燃气工程 相近专业 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飞行器环境控制与安全救生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热能与动力工程 制冷与低温技术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动力 本专业 热能与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含锅炉、涡轮机、压缩机等)热能工程制冷与低温技术能源工程工程热物理水利水电动力工程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煤化工(或燃料化工)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相近专业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工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油气贮运工程 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飞行器动力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石油天然气贮运工程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给水排水 本专业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相近专业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