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平均绩点根据每门课的成绩计算而得,60分绩点为1,往上每1分为0.1绩点,100分为5个绩点。
每门课都有学分,是按学时计的,多数学校每18学时对应1学分。平均学分绩点是将分数换算为绩点,之后按学分加权平均分方法计算。90以上算4分,80到90算3分,70到80算2分,60到70算1分,60以下0分。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成绩绩点)/∑课程学分=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学分数之和∑,Sigma,希腊字母(念:西格玛) 表示数学中的“求和”。某些学校采用学分绩点制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定: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在有些学校,平均学分绩点不到2的话(即每门平均分在70分左右)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只有结业证书。
1、五级记分制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表2、百分制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表3、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各种计分方式编辑计分方式主要有算术平均分、加权平均分、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四种。算术平均分是把所有科的分数加起来再除以科目数;加权平均分是每门课的分数乘以该科对应的学分后相加,再除以总学分的平均数;学分绩点和是每门课的绩点乘以相应学分后的总和;平均学分绩点则是每门课的学分乘相应绩点后的总和除以总学分,也就是学分绩点和除以总学分。在四种计分方式中,中国主要计算学分加权平均分,国外为五分制,主要采用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和学分绩点和的效果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