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持准考证、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户籍所在地考生: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人事关系在本地考生:社会人员身份证不能显示本省户籍时,须同时携带户籍证明;社会人员在居住地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在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证。
在校大学生:身份证和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江西省在籍学习证明”。
扩展资料:
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等10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学科。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
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生将身份证、准考证交考官核验,核验无误后,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考试结束后,考生上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后,考官归还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发给放行条,考生离场。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参考资料来源:江西教育网-江西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考生参加考试需要带哪些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