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招士官对象:男性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未婚,不超过24周岁(1995.1.1出生之后);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1、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复读学生可以在本院校内另外选择相应专业就读。
2、翌年毕业的大学生,已完成专业课程、学习且合格,入伍视为毕业实习,实习期满由毕业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3、国家对每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4、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上优先,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提升为军官。大学生士兵退伍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择、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5、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在部队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免试入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历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得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