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在1842年割让给了英国。
当时,由于中英发生了鸦片战争,中方战败后被迫签订了《南京条约》,根据该条约,香港岛正式割让给了英国。随着时间的推移,香港的领土范围逐渐扩大。1860年,根据《北京条约》,中国再次割让了九龙半岛给英国,扩大了香港的领土。最后,在1898年,根据《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中国与英国签订了新的条约,将新界地区以及237个岛屿租借给英国99年,形成了今天香港的整体领土。然而,香港在1997年回归中国之前,英国不再续租香港,并将香港完整地归还给中国。自那时起,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利,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