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实清楚,已经确认:这个情况一般要看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要求的。
通常一些学校会要求学生取得相应的成绩或者奖励来抵消所受到的处罚。如果事实不准确,可以向学校申诉,必要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涉及到学位证、毕业证等),若仍不能更正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更正。
大学生申请撤销处分需要哪些条件,麻烦给回复
如果事实清楚,已经确认:这个情况一般要看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要求的。
通常一些学校会要求学生取得相应的成绩或者奖励来抵消所受到的处罚。如果事实不准确,可以向学校申诉,必要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涉及到学位证、毕业证等),若仍不能更正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更正。
处分,如果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的,就不存在撤销的问题,只有错误或有瑕疵的处分才可能撤销或变更。同时,法律规定,对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法条链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
1、第五十六条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2、第五十九条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3、第六十一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4、第六十二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5、 第六十三条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当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6、第六十四条从处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7、第六十六条对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