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目的:为进一步引导志愿力量参与社区治理,不断提升社区志愿服务影响力和志愿者荣誉感,使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现制定方桥村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方案。
实施范围 :参加积分奖励办法人员范围为方桥村辖区所有在册志愿者。积分统计:每次活动由村委会工作人员为志愿者计时并填写计时卡。积分评定:(1)志愿者日常活动计分标准:
1、开展日常性服务活动每次计5分(如活动时间超过4小时,每次活动计6分);
2、为居民群众开展特殊服务活动:扶贫帮困、矛盾调解等活动,每开展一次活动计6分;(2)志愿者突出贡献计分标准:
1、及时发现处理突发事件的,成功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的,每次计8分;2.有效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发现一般治安案件线索及时上报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属实,每次计10分;积分公示:每季度积分情况由村委工作人员制作统计表公示兑换说明:(一)积分兑换时间说明兑换积分一年一清,其中积分有效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二)积分兑换结算说明志愿者可凭各自有效积分(当年志愿活动累计积分)参与社区工作站兑换活动。具体兑换标准如下:每个季度积分达到20分,可兑换价值20元的礼品;达到40分,可兑换价值50元的礼品。50分及以上的分值由村委会酌情添加等值礼品。积分当季度不足抵扣的,该季度不发放礼品,但积分可顺延至下一季度继续累计。当季度积分抵扣有剩余的,可累计到下一季度。当季度积分达标但不兑换的,可顺延下一季度累计积分兑换。每个季度积分超过20分的尽可能当季兑换,如遇特殊情况无法领取,可申请下一季度兑换。每个季度兑换不得超过两次。(三)兑换申报每个季度工作人员按照积分情况制作礼品领取目录,同期进行统计采购、积分兑换、资料上报及公示等。其他说明:
1. 积分兑换标准制定说明:(1)特殊情况缺勤不足30分的,可按照计分标准积分,如缺勤超过半小时,视具体时间扣除1-6分。
(2) 积分不可兑换现金,积分兑换物品或服务确认后会从个人积分账户扣除相应积分,总积分保留。年底积分清零。
(3)志愿者开展服务期间,禁止开展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志愿者管理办法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况扣2-10 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