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户籍儿童;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申请方法1.填报要求。申请学位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户籍申请人必须填报两所及以上民办学校,深圳户籍申请人不作要求。具体可分三种情形:
①若第一志愿填写公办学校,则须提供该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②若第一志愿填写民办学校,且在民办志愿之后还有其他公办志愿,则须提供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③若全部志愿填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2.报名步骤。第一步:家长网上预报名。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页面,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小一报名”,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号进入,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填报学校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同时产生申请学位的流水号,即完成网上预报名。第二步:学校网上确认。家长完成网上预报名后,由学校根据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核实其居住地是否属于该校招生地段,完成网上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 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2.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对象的;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4.申请学位的居住证明材料地址不是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