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校2006年新生学费收费标准: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具体见《上海大学2006年专业介绍》。
2. 中法合作办学的理工基础班正式收费标准正待市物价局批复。新生2006年学费参照同类办学标准,为15000元/年,届时将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批文执行。
3. 住宿费:本科专业:1200-1500元/年(不含寒暑假);高职专业:1200-2500元/年(不含寒暑假),各校区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上海大学2006年专业介绍》。 七、奖学金、贷学金 学校为奖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特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设立优秀学生入学奖学金。入学奖学金分为四等;即校长奖学金 10000元、特等奖学金5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专特长奖学金500元。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获得校长奖学金: 1. 被录取为上海大学基础教学强化班前10%的学生; 2. 上海市或所在省高考成绩理科前200名、文科前200名者。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获得特等奖学金: 1. 上海考生高考成绩全校排名文科、理科各前5名; 2. 被录取为上海大学基础教学强化班的学生; 3. 被录取为上海大学数学物理力学综合班、生命科学基础班、人文基础班和经济学类基础班的学生; 4. 高三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或上海市优秀团干部或校优秀***员荣誉者; 5. 高中期间经所在直辖市、省教委(教育厅)确认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的获奖者(指获国际和全国竞赛一等或二等奖、上海市或省级竞赛的一等或两项二等奖者)。 (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获得一等奖学金: 1. 高中阶段累计获得上海市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或相当此级别的荣誉称号两次或以上者; 2. 上海生源学生按招生代码编组,高考成绩排名前5%之内者(以该组第一志愿上海生源新生数为基数)。
3. 外省(市)生源学生按省(市)编组,高考成绩排名前5%之内者(分别按文理科,以该组第一志愿新生数为基数)。 (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获得专特长奖学金: 1. 高中阶段在***科技、文艺等正式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 2. 高中阶段在省直辖市部委级科技、文艺等正式比赛中获得一等奖者; 3. 高中阶段在***正式体育比赛中名列前五名或省市级正式体育比赛中名列前三名者; 4. 高中阶段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等),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为学校赢得特别荣誉者; 5. 高中阶段获得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