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沿袭了清朝时期二十二省的建制。
当时台湾被割让给日本,其余的省份及省会所在地分别如下:直隶省,省会天津;奉天省,省会沈阳;吉林省,省会吉林;黑龙江省,省会龙江;山东省,省会历城;河南省,省会开封;山西省,省会阳曲;江苏省,省会江宁;浙江省,省会杭州;安徽省,省会怀宁;福建省,省会闽侯;江西省,省会南昌;湖北省,省会武昌;湖南省,省会长沙;广东省,省会番禺;广西省,省会邕宁;云南省,省会昆明;贵州省,省会贵阳;四川省,省会成都;陕西省,省会长安;甘肃省,省会皋兰;新疆省,省会迪化。此外,把北京的顺天府设为京兆地方;在塞外和西南地区设置了热河、绥远、察哈尔、川边4个特别区;以及外蒙古、西藏、青海3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