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1999年开始国家开始逐步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2007年,国家实行了普通高等教育“全免+贷款”政策,将资助对象扩大到困难家庭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等,并逐渐实现了对高校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全免。
2.根据政策不断调整,从2016年,普通高考录取工作中,实行了全面推行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一站式”电子服务平台,并逐步取消了免试、推优等各类特批政策,学生可以通过高考取得学业水平,来获得国家资助。因此,从1999年开始国家逐步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并且逐步实行免费政策,从2016年高考升学的政策也发生了变化,学生可以通过高考取得国家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