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与标志(一)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 从2002、2003、2005 、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分四批对米、面、食用油等35大类食品实施了市场准入制度管理 。
1、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而具备规定条件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因此实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行政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内容有3项: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制度。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 (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 标志管理制度要求 (1)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出厂必须加印或者加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
(2)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自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
(3)食品市场准入标志表明食品符合质量安全基本要求,属于质量标志,由“质量安全”的英文(Quality Safety)缩写“QS”组成。 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作用 (1)表明本产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2)表明本产品经过出厂检验; (3)企业明示本产品符合食品质量安全基本要求。
3、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式样 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头 “QS” 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见图4-3。 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