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4分制学分绩通常指平均学分绩点(即GPA,Grade Point Average)。
某些学校采用学分绩点制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定,平均学分绩点是主要考察指标。计算方式:绩点根据每门课的成绩计算而得,60分绩点为1,往上每1分为0.1绩点,100分为5个绩点。每门课都有学分,是按学时计的,多数学校每18学时对应1学分。平均学分绩点是将分数换算为绩点,之后按学分加权平均分方法计算。90以上算4分,80到90算3分,70到80算2分,60到70算1分,60以下0分。平均学分绩点一般3.7分以上为优秀,3.5分左右为良好,2.5分左右为中等,1分为及格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成绩绩点)/∑课程学分=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学分数之和∑,Sigma,希腊字母(念:西格玛) 表示数学中的“求和”。某些学校采用学分绩点制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定: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在有些学校,平均学分绩点不到2的话(即每门平均分在70分左右)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只有结业证书。
1、五级记分制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表2、百分制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表3、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扩展资料:课程考核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实习、实验和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考核可以采用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学校采用学分绩点制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定:
一、 五级记分制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成绩 不及格 及格 中 良 优绩点0 24 6 8二、百分制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表成 绩 成绩等级 绩 点95-100A990-94B885-89C780-84D675-79F 570-74G465-69H360-64 I260以下 J 0三、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考核后所得的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以学生所得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即可得该生平均学分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