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双方在香港婚姻登记处取得《拟结婚通知书》,登记处受理展示15天后可以拿婚姻纸《结婚证书》305港币。
呵呵这点比不了我们,我们这边9块钱。2.回来大陆对方公安局涉外婚姻报备,并且尽快在入境科室递交单程申请(夫妻投靠团聚)。3.双方需共同回来,照相、问话、盖手印及签名。4.以在香港登记结婚的第一天开始打分算起。每天0.1分。比如张小姐2016年1月1日和香港老公在香港登记结婚,那么在内陆入境科申请赴港定居就由这一天开始算起。每天0.1分一年后也就是36.5分,4年后是146分,这个时候内陆会考虑安排批准事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