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长期定居异地的医保申请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1. 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驻外工作或退休后异地安置参保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备案表》,选择长期居住地的3家定点医疗机构。
2. 参保单位签署意见 (加盖有效公章),无单位的由长期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出具证明,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单位证明或异地定居证明 (户口本、临时居住证等)到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
3. 备案后,居住地不变更的参保人员,不必每年都重复申报,一次申报长期有效;如因居住地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重新备案,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交社保局撤销原来的备案后办理新的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