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0年,第一批来自英国的自由民移居澳大利亚,以悉尼为中心,逐步向内陆发展,至1803年,殖民区已拓展到今日的塔斯马尼亚。
澳大利亚最早的居民为土著人。1900年全部六个殖民地的居民举行了一人一票的全民公决,用投票决定是否把六个殖民地统一成一个联邦国家,投票结果是六个地方要统一,建立起一个单一的澳大利亚联邦。7月,英国议会通过“澳大利亚联邦宪法”和“不列颠自治领条例”。1901年1月1日,澳各殖民区改为州,六个殖民区统一成为联邦,成立澳大利亚联邦。同时通过第一部宪法。1927年,澳大利亚首都迁往堪培拉。1931年,英国议会通过《威斯敏斯特法案》,使澳大利亚获得内政外交独立自主权,成为英联邦中的一个独立国家。1986年,英议会通过“与澳大利亚关系法”,澳获得完全立法权和司法终审权。澳大利亚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国王,并任命总督为其代表,澳大利亚总督实际上不干预政府的运作。澳大利亚政府为联邦制,有六个州及两个领地(北领地和首都领地),各州设有州长,负责州内事务。澳大利亚政府由众议院多数党或党派联盟组成,每届政府任期三年。内阁是政府的最高决策机关,现共有30名部长。国家最高的行政领导人是总理。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君主立宪制国家。国家元首是澳大利亚君主(澳大利亚与英国及其他英联邦王国共戴一君)。澳大利亚总督为澳大利亚君主不在澳大利亚时的代表,在《澳大利亚宪法》下代替君主行使职权。现任国家元首为伊丽莎白二世,现任总督彼得·科斯格罗夫。在联邦制下,澳大利亚君主同时也是各州的君主,在各州直接任命州督(而不由联邦总督或政府指派)。根据现代的澳大利亚宪政惯例,君主除了在按照澳大利亚总理和各州州长的提名任命或撤换总督和州督时,不过问澳大利亚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