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边防证源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以及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办理程序: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内容主要是你本人所要去的地方,在边境地区所要待的时间等。
2、办理边防证需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以及免冠大一寸相片二张。
3、携带身份证件和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到边防大队办理边防证。一般3-4个工作日可拿到。边防证是公民在进出国家的一些边境地区由当地的边防大队来办理的一种证件,开具证明的内容主要是你本人所要去的地方,在边境地区所要待的时间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履行下列手续:(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二)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三)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四)已在边境管理区务工的人员还应当出具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有犯罪嫌疑的人员;(二)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三)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四)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前往边境管理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