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国籍需要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国籍变更手续,国籍变更和姓名变更后,需要由你的国家驻中国使领馆开具证明,持相关证明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只收取变更登记费用,不产生相关税费的。
2、若本人未满18周岁,可由监护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手续。
(1)在国内,可以向当地市、县公安局申请;(2)在国外,可向中国外交代表机关或领事机关申请。上述机关负责受理申请并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然后由中国公安部审批。
(3)公安部批准并由有关公安机关发给证书后,申请人取得中国国籍,同时丧失外国国籍。
二、所需要办得手续。以中国香港为例,申请人需要递交以下申请说明书 :(一)本地申请1、申报国籍变更说明书;
2、国籍变更申报书 ;(供18岁或以上人士使用)3、国籍变更申报书 ;(供18岁或以上人士使用)(二)海外申请1、申报国籍变更-海外申请手续说明书;
2、国籍变更申报书-海外用;(供18岁或以上人士使用)3、国籍变更申报书-海外用;(供18岁或以上人士使用)4、海外申报国籍变更办理表格;
5、海外申报国籍变更付款表格;( 以上表格亦可向中国驻外国使领馆领取 )(三)证明文件:
1、如果申请人是18岁或以上,应在递交申请书时出示以下文件的正本连影印本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中国国籍证明文件,包括:(1)香港身份证或永久性居民身份证;(2)出生证明书;(3)有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如有);(4)证明拥有外国国籍的文件(比如外国护照);
2、如果申请人未满18 岁,应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提出申请 。除以上所列出的文件外,申请人同 时须出示他/她与父/母亲或合法监护人的关系证明,例如:(1)父/母亲或合法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旅行证件;(2)证明申请人的合法监护权的文件,如出生证明书 ,父母亲的结婚证书或法庭颁令;(3)如果申请人未满18岁而已婚,便须出示他/她的结婚证书,而毋须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同意申请。根据法律,移民在更改了国籍、住家地址、婚姻状况等情况下,都要通知有关部门做相应的资料更改,否则政府有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