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单位全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单位”,指对政府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这些被管理的人员就叫参公人员,单位即为参公单位。
1. 党委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文联、科协、党校和档案局等单位。2.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交通部门的交通执法,农业部门 的农业执法,卫健委的卫生监督执法,国土部门的国土清理执法,环保部门的环保执法等等;3.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供销社、粮食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移民管理部门、地震局、发展研究中心、公积金中心、社保局、房地局、档案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