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定居,须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香港亲属(以下简称香港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定居申请表》(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定居的意见;(三)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港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四)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六)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申请香港的户口的主要条件如下: 1、在香港出生,出生即可拿取。
2、在香港就读、就业,满七年即可拿身份证。
3、在香港投资1000万港币(约810万人民币)以上,不包括置业。
4、和持有身份证的人士结婚,大概要十二年才能拿取身份证。其中前五年为等待内地方面发放赴港单程证,后七年为等待从香港非永久居民转正为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