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香港非永久居民如通过优才计划、专才计划、企业家移民、来港就读、投资移民、中国籍香港永久居民第二代来港计划来港定居,其下列受养人申请来港:其配偶;以及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其下列受养人如满足特定条件可申请来港:其配偶;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以及其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父母。特定条件是指:持海外护照;持中国护照并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申请人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而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