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北移民搬迁安置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陕西对于地质灾害移民安置的政策有:
1、集中安置点住房按每户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三种类型建设,搬迁户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选定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费用,其余资金通过各级财政补助并整合扶贫移民搬迁、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试点、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治理和土地治理等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2、经审核批准,集中安置点建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户,超出面积费用由搬迁户负担,最大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
3、分散安置搬迁户的建房资金,财政按每户3万元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省上承担50%,市、县承担50%。
4、特困户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解决。
5、搬迁安置的五保户和孤寡老人原则上纳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不再重复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