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申请办法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6月25日中午12时前到所在县(市、区)考试中心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本人填写申请表,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成绩复核申请。各县(市、区)考试中心汇总申请成绩复核考生信息,在6月25日15时前在数据上报系统录入,直接报送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成绩复核组根据考生复核申请,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事项进行复核,并在24小时内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普通高考”专栏向考生本人提供复核结果查询。如复核确认考生申请事项存在错误,导致考生成绩出现差异的,复核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变更,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同时向考生下达书面成绩更正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