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长春的居民可以在长春办理护照。
户口不在长春的居民,如果满足特定条件,可以在长春办理护照。这些条件包括:省内居民(不包括暂居住在长春市所辖区内的居民),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暂(居)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暂(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暂(居)住地居住一年(含)以上的居住证明,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向本地区所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办理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的申请。长春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配偶或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可以在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办理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