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学保留学籍是指正式获得学籍的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所保留的学习资格,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在此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待遇,不得报考其他学校,保留入学资格并不是对新生的一种处分,而是党和国家对青年学生爱护、关怀的一种具体政策体现。停学保留学籍具体办理流程是:
1、学生本人提交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2.、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3.、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
4、学生到系教务办公室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
5、老生携带1-5办理的资料;新生携带1-4办理的资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保留学籍报批表》,办理报批程序;
6、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保留学籍证明并发放《离校程序单》;
7、学生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离校手续,完成后将《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9、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家长同意书、《保留学籍报批表》/《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和《离校程序单》资料齐全后在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处理,停学手续就办理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