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户在思明区、湖里区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
2.落户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所在区公安分局户政科(处)申请。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原户口所在地在省内的持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注: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厦门外来人员落户办理程序是怎样的求高手给解答
1.落户在思明区、湖里区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
2.落户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所在区公安分局户政科(处)申请。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原户口所在地在省内的持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注: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