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为博士研究生提供的补贴包括普通奖学金、助教岗位津贴、助研岗位津贴、助管岗位津贴、助理辅导员岗位津贴、临时困难补助、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大病医疗救助金以及研究生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
普通奖学金:每月500元,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按月发放到博士研究生个人账户上。助教岗位津贴: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每月500元,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根据相关规定按月发放到个人账户。助研岗位津贴:根据导师对博士研究生担任助研岗位工作的考核结果发放,最高发放额为每生每月200元,按一年十二个月发放。其他补贴:包括交叉学科博士生专项计划奖学金、交叉学科博士生专项计划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具体金额和条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此外,宁波大学还为研究生提供了出国(境)资助标准,根据项目的类别、时间跨度与国家/地区的不同,给予不同标准的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和条件可以参考学校相关文件或咨询学校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