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整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过程需要20个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间不包括邮寄时间。认证工作日从我中心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并通过材料初步审核的当日开始计算,至认证结果从我中心发放(寄出)之日结束。如果颁发证书机构答复我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时,认证时间可能需要相应延长。因认证辅助材料不全,涉及第三国文凭、文凭颁发时间在三年之前、委托他人代办等原因与航程海归中心签署认证延期协议的申请,认证完成期限将相应延长。为了简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程序,自2014年起,认证结果将不再由验证机构转寄(交),而是由我中心直接EMS特快专递邮寄给认证申请者。特别提醒认证申请者,请务必准确填写邮寄单收件人地址并确保与认证申请系统中填写的联系地址相一致。以免出现认证结果无法按时寄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