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人才,可选择在海南省任一城镇(包括海口)申请落户:申请落户需要的材料:
1. 居民户口簿原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流程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办证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办证中心户籍民警受理、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局户政处审批。(3个工作日办结)3、市局户政处对办证中心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5个工作日办结)4、对经市局户政处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办证中心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地址:海口市公安局各办证中心联系地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