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新政策2019:
1、2019年教育服务区(仅包含已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明确的住宅)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仅限当年有效。
2、当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将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录取,符合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向居住地所在报名服务区小学报名,实际录取根据区域教育资源统筹协调。
4、教育服务区划分会因规划布局、新建学校、招生容量等因素进行调整,请勿将教育服务区作为购房或迁户的依据。新建楼盘待交付学年明确学区。教育服务区划分的解释权在区教育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