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补贴申请流程如下:
1、窗口申请,企业可选择邮寄申请资料到所在地人社分局,或到所在地人社分局窗口递交资料;
2、网上申请,登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网上自助查询申报系统”。
防疫补贴发放规定如下:
1、是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发放的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治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的补助,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2、是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对于第一类人员范围之外,参与政府布置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取得按照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也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三)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