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各级承办部门申请,承办部门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集中受理,相关部门间流转审核办理。
其中,购房补贴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才住房向住建或当地指定的承办部门申请;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向市有关部门申请,其他用人单位向纳税地所在区级人社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向注册地区级有关部门申请。 保障范围。自2020年6月8日起,新来潍就业创业的人才,包括A、B、C、D类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或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及留学回国本科以上毕业生纳入我市人才安居工程保障范围。其中,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类人才,在年龄及认定上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