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形式颁布《常州市献血管理办法》(常政规[2019]4号)(以下称《办法》),依法推进全市献血工作,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
《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获得者,在游览政府投资的景区、公立医疗机构就诊、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方面可享受“三免费”政策。鼓励营利性景区等场所为献血者提供关爱,采供血机构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单位为献血者和志愿者提供适当补贴、补休,新市民在本市献血及其受表彰情况按相关规定纳入积分管理,中高等学校学生献血享受学校德育学分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