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共和国签证所需的资料:短期签证1) 旅游签证:申请以旅游为目的的签证所需提交证明文件清单。
⑴ 机票预订单 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注意: 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 机票应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⑵ 未成年人(18 岁以下):学生证。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如下信息: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准假证明。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复印件一份。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⑶ 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⑷ 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全部期间的住宿证明。⑸ 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订、 行程单等)。⑹ 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最近3至6个月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⑺ 在职人员: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签字、加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准假证明。⑻ 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⑼ 未就业成年人: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及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商务签证⑴ 机票预订单: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机票应该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⑵ 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最近3至6个月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⑶ 在职证明涵:包含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以及准假证明。⑷ 住宿证明 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期间。⑸ 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雇主证明信原件: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访问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的证明。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⑹ 活动或培训主办方的邀请函原件,需用公司正式信头纸,签字、加盖公章,并须包含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如果旅行及生活费用由公司支付,需提供申请人(或雇主)公司偿付能力的证明。如果旅行及生活费用由本人支付,需提供本人偿付能力的证明。在职人员的相关情况证明:由任职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由雇主出具的英文证明信(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访问目的和持续时间、详细日程、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⑺ 主办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如果适用,提供商会注册证明。⑻ 以下情况需要工作许可。在职工作培训。在申根成员国境内为任职公司工作。探亲签证⑴ 机票预订单: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机票应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⑵ 未成年人(18 岁以下)学生证。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完整的学校地址和电话、准假证明、批准人的姓名和职位。复印件一份。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⑶ 官方邀请函: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者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