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港澳台居住证(未满16周岁儿童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申请人为不具有内地(大陆)户籍的中国公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