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通常需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 注册账号:您需要在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上注册一个账号。
2. 登录系统:注册后,使用您的账号登录系统,选择学历学位认证在线办理选项。
3. 添加认证申请:在系统中添加您的认证申请,接受相关协议并继续申请流程。
4. 实人认证:按照系统要求下载相应的应用程序进行实人认证。
5. 填写信息:完成实人认证后,继续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历学位的详细情况等。
6. 提交材料:根据系统提示提交所需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7. 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等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8. 获取评估意见书:审核通过后,您将获得《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您在办理前访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官方网站或直接联系他们以获取最新的指导信息。同时,如果您是用于公务员招考或其他官方用途,可能还需要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