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莎白肯定不是日本人的天皇《日本国宪法》第 1条规定:“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统一的象征,其地位基于主权所在的日本国民之总意。
”天皇只行使有关国事的行为,并无关于国政的权能。天皇有关国事的一切行为,须经内阁的建议与认可,由内阁负其责任。天皇既不具有传统君主的性质,也不具备国家元首的性质。天皇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英国政府正式名称为“女王陛下政府”或“国王陛下政府”(取决于在位君主),负责英国的行政功能。首相为政府首脑,由英国君主任命,但是依惯例此人必须是下议院中最有可能获得下议院支持的议员。首相获任命后再挑选其他部长和行政首脑,组成政府。大约20名最资深的政府部长和首相本人组成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