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的行政区划大致分为四个等级:府、县、区、村。
(“外府”指的是首都曼谷以外的各府。就是曼谷华人对除曼谷之外的其他府的称谓。)第一级行政区在泰语称为“จังหวัด”(changwat),中文译为“府”。每个府都是以其首府(เมือง)名称作为该府的命名。第二级行政区在泰语中称为“อำเภอ”(amphoe),中文译为“县”,也有人将其翻译作“大区”或“郡”。其中曼谷的二级行政区总共有50个,不称อำเภอ而是称作“เขต”(khet),但中文仍将其译为“县”。除曼谷地区以外各府之下有时候还设有“次级县”(กิ่งอำเภอ),又译“次郡”或“支郡”。根据2000年时的统计,泰国全国共有795个县与81个次级县。 第三级行政区(英语:Tambon)在泰语中称为“ตำบล”(tambon),中文译为“区”,也有人将其翻译作“乡”。 第四级行政区(英语:Muban)是最基层的行政区,在泰语中称为“หมู่บ้าน”(muban),中文译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