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系规定是,博士后在站(在职)期间不允许出国/出境(包括出国旅游、申请短期出国交流等),如果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可以出访,但必须在回国后1个月内提交出差情况报告及所有出入境证明复印件。
事实上,很多学校都有类似的规定,目的是保证博士后的培养质量,毕竟如果博士后出国一年,那么这一年他的科研成果肯定是没有的,如果是做项目的博士后还好,可能有项目经费支持他去做点研究,但如果纯靠奖学金的博士后,一年的空白期确实很可惜,而且很有可能会影响他毕业甚至就业。因为现在很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聘博士毕业生时都很关注你的科研状况如何,如果你博士毕业后只是发了一篇SCI论文,那显然满足不了这些单位对科研要求的“含金量”。对于博士后来说,出国还是有一些限制的。 但凡事都有例外,有些同学可能会问,导师会不会有特例呢?其实也可以有,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你得和导师好好商量,让他知道并理解你出国的必要性以及对你自己的重要性,最好能让导师觉得你出国会对他也有帮助(如能找到国外牛人给你写推荐信之类),这样或许可以通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