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如果客户是白本签证(没有出国记录)或拒签史,申请海外房产、移民等投资或移居类签证,签证官会非常关注申请人资产来源的合理性,并会着重考察是否存在隐形资产,也就是除了银行流水单上显示的资金以外,还有多少资金存在; 如果银行中有未显示的隐形资产,并且这部分资产与流水的差额较大,且不足以说明其合法的来源或者合理的原因时,则有可能被认定该笔资产为非法所得,从而遭拒。
但如果是银行流水单上的资金,即使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或现金存量不符,也不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不过现在有些国家对于银行的资金情况已经不再那么看重了,因为很多国家的移民政策都是优先承认“被动”收入,例如房产租金、分红、利息等等,这些都属于“被动”收入,而“主动”收入如工资、劳务费等则相对会被低估。所以银行中有没有钱已经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这个钱的“被动”性如何,能否成为真正的移民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