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房租里面包含了“设施费”,而所谓的“设施费”就包含了“礼金”(也就是中介费和押金之类) 房屋中介服务费用一般由“中介方”和“委托方”协商后确定一个数字,这个资金是直接支付给中介方的; 而“押金”则是直接给房东的,一般来说,房东会将收到押金的收据给中介方作为一个凭证。
但是! 由于房东将房间托管给了中介方来代理出租,那么房东与中介方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一个租赁合同关系(虽然房东并不直接向租客收取租金),因此根据日本《住宅租赁准则》中的规定,中介方在租期结束、业主(即房东)收回房屋并查验没有问题之后,应把押金退还给当事人。 当然,这些过程都是中介公司在中间操作,你作为租客不需要接触房东和中介方。那是不是说押金就等于你交给中介公司的服务费呢? 其实也不是,因为有些额外产生的费用,比如房间的自然损耗、修缮费等这些,是需要房东支付给你,然后你再把这部分钱交给中介公司作为服务费。 如果确实需要维修房子的话,维修费应该由房东承担,但是通常来说,房东也不会无缘无故找你的麻烦……无论是“保证金”还是“押金”,都代表着房东对于租客在租住期间行为的认可,如果租客遵守了合约,这些资金就是房东最终需要支付的。当然,如果你拖欠租金或者损害房屋导致房东需要额外的支出时,房东有权从你的“保证金”/“押金”中扣除这些费用。 当房东最后结算的时候发现需要向你追讨一些款项时,他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中介方,要求你把应当支付的钱款支付给房东指定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