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 签证的豁免申请(Request for Exemption),是针对在美国的 J1 签证持有者,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未获得移民局批准的情况下提前返回中国的情况所准备的申请资料表单。
该表格必须用英文填写、签字并打印,并由申请人所在的机构签署后寄往美国国务院。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持 J1 签证入境的非移民人士不允许在美国的境内转换签证类别或身份;如果离开美国再重新进入,则会被认为是非移民身份的重复入境,而这种情况是非法的,将面临被遣返的风险。所以一般只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准备豁免申请表格:
1. 因紧急的个人原因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回国探望重病亲属;2. 因紧急的家庭或个人原因必须在签证有效期之前回国但无法在入境时提供足够的证明文件来支持回国的正当性(比如正在办理文件的公证/认证等);3. 在尚未拿到留学签证的情况下已经购买了前往美国的机票并在入境时被海关放行;4. 如果已经在申请留学签证(DS-160),但是学校录取通知书上的开学日期是在签证生效日之后的学生。 以上几种情况的申请流程基本一致,都需要向国务院提出豁免申请的请求并等待国务院的处理结果,最终的结果会以信件的形式由挂号信寄至申请人所属的美国教育机构。一旦学校收到来自国务院的回信,即表示已收到申请人的豁免申请材料并被受理,学校可以据此帮助申请人顺利成行赴美。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些材料的提交可以使签证持有人合法提前离境,但在出境前仍要准备好在美停留期间所有必要且充分的证明材料以备查验;并且在正式离境时要随身携带回美纸和护照原件以及有效的外国公民赴美入境卡片(I94 卡)副本。一般来说,正常递交了 I-539 申请的移民身份转换(或者 EB-5 投资移民的申请)都会获得豁免的资格,但各个案例都有不同,申请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与所在学校的国际学生顾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