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是15年开始申请难民,16年10月第一次收到难民签证。
从15年到18年这三年期间,按照程序,移民局会每两年给申请人提供一次返回祖国的机会,也就是17年和19年有二次机会。但根据题主的表述,17年的返澳机会应该是已经用掉了(没记错的话当时答主还在知乎写过相关答案),那么现在只剩下一年时间了,即20年后的3个月左右可以再次尝试返澳。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题主依然持有有效的难民签证。虽然移民法的条款比较原则性,但在实务操作中,一旦移民局对申请人的身份产生质疑而启动调查程序,往往都会导致申请人最终失去庇护资格而被遣返回国,也就是说题主现在面临的可能不仅仅是等待的时间问题,还有会不会被遣返的风险。因此建议如果题主确实想留在澳大利亚的话,还是尽快找专业的律师帮助重新进行签证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