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好,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属于国民健康保障体系(こっちい)的范畴,覆盖范围包括在日外国人。
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对应,日本的医疗保险分为三大类: 1、地方政府实施的地方居民医疗保险(こうさい); 2、政府实施的国民健康保险(こくせんきょう); 3、雇主的团体医疗保险(だんたいびけん)。其中,地方居民医疗保险由居住地的城市/村镇政府负责管理。投保人必须是当地户籍居民并持有有效的居住证。不投保则无法享受医疗待遇。政府实施的国民健康保险由财务省负责执行管理。任何在日的外国人都可以自愿选择投保。雇主团体医疗保险则是由保险公司承办,雇主为其员工办理投保手续。在日本,无论哪一类医疗保险,基本待遇都是统一的: 在医院就医时,除须支付医疗费及个人负担部分以外,还必须负担就诊时的交通费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以上费用若由医疗保险机构先行垫付,则事后须按规定的报销程序给予核销。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其可投保的范围有所不同: 例如,新入境人员只能投保国民健康保险。该险种对被保险人的职业没有限制要求,但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以及所属职业类别等因素计算确定。值得注意的是,国民健康保险不承保因分娩或堕胎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于上述医疗费用均属福利性给付,故在日外籍人士如遇上述情况,应购买其他商业医疗保险。 作为外资企业的人力资源负责人,我这里有一份针对在日外籍人士设计的综合性强、保险责任全面的商业保险方案推荐给大家,欢迎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