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艾滋病”,而在于“病毒携带者”。
我国目前对艾滋病毒的携带者和感染者的政策是一致的,即严格进行医学管理、防止传播他人。同时,国家对于此类群体在就业、就医、入学等方面都一视同仁;对于感染者和患者,还提供免费的药物进行治疗。 从国家层面来讲,艾滋病患者是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的,而且也不会被区别对待。但是,如果当事人要移民的话,问题就来了.... 因为移民申请者必须满足申请目的国的条件才能成功获得身份。而大多数国家对HIV病毒感染者的限制条款中,都有这样一条:患有或可能存在复发性感染(病毒性、真菌性、细菌性)并发症。也就是说,不论是否处于病毒活跃期,只要检查出体内有HIV抗体且处于病毒携带状态,基本都会被拒签。不过,也不是所有国家都会以病毒携带者为由拒绝申请人。比如美国,虽然是全球唯一享有“公开歧视艾滋病病人”地位的国家,但在移民签证的审核上,还是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判定是否给予签证。 而澳大利亚则是对HIV病毒携带者“网开一面”——如果患者的病毒载量低于检测不到的水平,并且没有明显症状,就可以拿到绿卡。 但是,如果以艾滋病患者为理由申请出国治疗,绝大部分国家都是不会批准的,因为此病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总而言之呢,如果题主打算以艾滋病患者为理由来申请移居他国,那基本上可以断了这个念头了——不管是直接移民还是先移民再治疗,都不可能成功的。 但要是题主只是想咨询一下关于艾滋病的治疗、防护措施等问题,那就好办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