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累计计算的。
2.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规定,如果一个人在加拿大连续居住满10年,或者在任意时间段内累计居住满10年,都可以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这意味着即使不是连续居住满10年,只要累计满10年也可以满足申请条件。
3. 这种累计计算的规定是为了给那些在加拿大有短期离境或者在加拿大居住时间不连续的人提供机会。比如,如果一个人在加拿大居住了5年,然后离开了2年,再回到加拿大居住了3年,那么他的累计居住时间就是5年+3年=8年,只需要再居住2年就可以满足申请条件。这样的规定可以更加灵活地考虑个人情况,使更多人有机会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