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没毕业当兵,可以保留学籍,与普通义务兵没有区别。
1.大学没毕业当兵,可以保留学籍。根据国家兵役法:第五十五条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2. 普通大学生当兵,与普通义务兵没有区别。前提条件是,军队征兵统招时间(每年6月份),招收的兵员都是义务兵。因此,不管是大学生还是高中生,统招的义务兵,都是执行两年义务兵役制。详见“兵役法”第十九条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3. 军队特招人员就不一定是义务兵,而是军官包括士官。“兵役法”第二十六条现役军官由下列人员补充:(一)选拔优秀士兵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学习毕业的学员;(二)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国防生和其他应届优秀毕业生;(三)直接提升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的士兵;(四)改任现役军官的文职干部;(五)招收军队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战时根据需要,可以从士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军官。以上情况,均属军队的特招人员。尤其是第五方面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主要指的是“体育”、“文艺”、“艺术”、”武术“等特殊人才的特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