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是指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也就是国营医院、国家出钱办的医院。
也可以理解成国立。医院分3个等级,一级是社区医院,二级是县(区)级医院,三级是市级医院。公立医院是中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国家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公立医院是体现公益性、解决基本医疗、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主体,矛盾问题比较集中。要加强其公益性,就要扭转过于强调医院创收的倾向,让其成为群众医治大病、重病和难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平台。”做到以上要求,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公立医院新医改首次明确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湖北省新华医院院长涂远超说,目前许多公立医院的院长徒有独立法人之名,实际上并没有自主经营权和发展权。医院大的经营活动、干部任命等都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既是主管者又是主办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如今,新医改将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明确为行业管理,管办分开,就能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