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包括:
一、各用人单位应在规定院校和市人事局确定的紧缺专业目录范围内,引进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各用人单位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研究生(含双学士)和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其英语水平最低应通过国家四级水平考试(其他语种暂不作规定),对于体育及艺术类毕业生的英语水平暂不作规定。
四、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进入北京紧缺专业目录范围的,包括:计算机与电子信息类、英语、经济学、法律、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生物制药、环境工程、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建筑类、工业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机械设计及制造、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汽车制造与维修;师范类专业包括中文、数学、英语、物理、计算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