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在忻州市各县(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受有无职业限制,都可落户城镇
2、只要在忻州市各县(市、区)城镇有相对稳定住所的,包括租赁房屋、单位宿舍住宿,同时有相对稳定职业,包括经商、务工,都可落户城镇。
4、对市区务工,没有固定住所的,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居住2年以上放宽到居住1年以上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依法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住房协议、房管部门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居住证》;或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证明和《居住证》